工業洗衣機產品的強制性安全規定
工業洗衣機產品的強制性安全規定
工業洗衣機的安全規定 自從2000年我國頒布了《家用電動洗衣機的安全性能標準》,標準以保證消費者的使用安全出發,對洗衣機的制造質量和使用操作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工業洗衣機也同樣。 1、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洗衣機及工業洗衣機的結構外殼應使使用者不應觸及到裸露的帶電部件。洗衣機開口處也不應使手指能夠觸及到內部的布線。 2、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在工作溫度下,洗衣機及工業洗衣機內殼上帶電部件之間的泄漏電流不應超過3.5毫安。 3、輸入功率:在額定電壓和正常溫度下,洗衣機及工業洗衣機的實際輸入功率不應超過其額定功率的15%。 4、溫升:洗衣機及工業洗衣機在正常工作時,其電動機繞組的溫升不應大于75度,外殼溫升不應超過60度。 5、穩定性:洗衣機及工業洗衣機應有足夠的穩定性,在使用中任一位置放在一個與水平面成10度的傾斜平面上,洗衣機不應翻到。